2018年在庐江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哪些材料?下面由庐江公司注册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唐会计阐述讲解如下:
经开区内个人所有并出租的房屋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在房屋所在辖区社区委办理;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并出租的房屋在区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对于房屋租赁事实清楚,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房屋租赁证;无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有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办理协管回执。租赁双方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出租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人及其承租房屋的同住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信息;
承租人为公司,请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尚未办理,请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如无房产证,请提供购房合同与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出租房屋属于共有的,出租人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受委托代理房屋租赁的,受托人应当提交委托人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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